下列关于长期股权投资说法正确的是( )?

2024-05-06 19:08

1. 下列关于长期股权投资说法正确的是( )?

选A和B

分析:

A:
权益法核算的范围
①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其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②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占股权的20%-50%)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其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B:
采用权益法时,投资单位取得投资时应该将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与所享份额(按持股比例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公允价值的份额)进行比较,如果前者大于后者,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账面价值(即以取得的成本作为初始账面价值),如果前者小于后者,则要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账面价值(即以所享份额的公允价值作为它的初始价值,将二者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投资企业应在取得股权投资后,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不属于投资企业的净利润除外),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
C: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账务处理。
(一)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一般应当保持不变。
(二)股权持有期间内,企业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确认投资收益。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应由本企业享有的部分,借记“应收股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息”科目。
D:

长期股权投资是非流动资产。

下列关于长期股权投资说法正确的是( )?

2. 以下哪种权利是股东基于其股权直接从公司中获得财产利益的权利?

【分析解答】财产利益一般指公司利润分配权、股份转让权、股权优先购买权、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权、选举权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第三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3. 下列关于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说法中, 正确的有( )。

下列关于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说法中,
正确的有:
A: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要随着被投资单位
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而相应调整  
  B: 被投资单位发生巨额亏损,长期股权投资的
账面价值应减记,最多减记为零  
E: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正好等于在被投资
单位所有者权益中所占的份额
 
D: 被投资单位接受捐赠,不需要调整长期股权
投资的账面价值  ————现在接受捐赠,在营业外收入里核算,不在资本公积里核算,这个也对。

下列关于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说法中, 正确的有( )。

4. 股权的基本含义有哪些股权的分类有哪些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股权分类:1、根据股权先例目的的不同分为自益权和共益权;2、根据股权的行使是否达到一定的股份数额为标准分为单独或者少数股东权;3、根据股权主体有无特殊性分为普通或者特别股东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5. 一类是管理性质的股权,一类是(+)性质的股权

你好亲,按照股权内容的不同,股权可分为两种:自益权与共益权。

1.自益权,是指股东以自己的利益为目的而行使的权利,主要包括发给出资证明或gp的请求权、股份转让过户的请求权、分配股息红利的请求权,以及分配公司剩余财产的请求权等。

2.共益权,是指股东自己的利益并兼以公司的利益为目地而行使的权利,主要包括出席股东会的表决权、任免董事等公司管理人员请求权、查阅公司章程及簿册的请求权、要求法院宣告股东决议无效的请求权,以及对公司董事、监事提起诉讼权等。【摘要】
一类是管理性质的股权,一类是(+)性质的股权【提问】
你好亲,按照股权内容的不同,股权可分为两种:自益权与共益权。

1.自益权,是指股东以自己的利益为目的而行使的权利,主要包括发给出资证明或gp的请求权、股份转让过户的请求权、分配股息红利的请求权,以及分配公司剩余财产的请求权等。

2.共益权,是指股东自己的利益并兼以公司的利益为目地而行使的权利,主要包括出席股东会的表决权、任免董事等公司管理人员请求权、查阅公司章程及簿册的请求权、要求法院宣告股东决议无效的请求权,以及对公司董事、监事提起诉讼权等。【回答】
亲,你好。如果对我的回答还满意,请你用您发财的小手给我个赞,非常感谢【回答】

一类是管理性质的股权,一类是(+)性质的股权

6. 按股东享有权利不同股票可以分为哪几类

按股东权力分股票种类有: 1. 优先股,优先股是“普通股”的对称。 是股份公司发行的在分配红利和剩余财产时比普通股具有优先权的股份。优先股也是一种没有期限的有权凭证,优先股股东一般不能在中途向公司要求退股。 2.普通股,普通股是“优先股"的对称,是随企业利润变动而变动的一种股份,是公司资本构成中最普通、最基本的股份,是股份企业资金的基础部分。  《 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7. 股权的基本含义是什么 股权的分类有哪些

股权的基本含义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股权分类具体如下:1、根据股权先例目的,可分为自益权和共益权;2、根据股权的行使是否达到一定的股份数额为标准分为单独或者少数股东权;3、根据股权主体有无特殊性分为普通或者特别股东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权的基本含义是什么 股权的分类有哪些

8. 股权的基本含义是什么 股权的分类有哪些

股权的基本含义是:投资人由于向公民合伙和向企业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
股权的分类有:
(一)自益权和共益权
(二)单独少数股东权
(三)普通特别股东权
一、股权可以转让给分公司吗
不能,具体理由如下:一、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是适格的民事权利主体。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二、股权是投资人由于向公民合伙和向企业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分公司不是企业法人,也不能成为合伙人。没有法人财产权,不是持有股权的适格主体。综上,分公司既然没有股权,它当然不能对外转让股权。
二、小股东的权益该怎么保护
保护小股东合法权利的方法如下:
1、中小股东可以通过单独或者联合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中小股东有权依法转让自己的股权;
3、股权优先购买权,这是所有股东享有的一项特权。
三、股权众筹与非法融资是一样的吗
股权众筹是指公司出让一定比例的股份,面向普通投资者通过出资入股的方式获得公司股权,并获得未来股权收益。其本质属于股权投资的一部分,而且投资门槛降低,有专业的股权投资平台提供优质项目,减少了投资者的盲目性。
股权融资是资本市场上一种新兴的融资方式,公司股东为了吸纳企业运营所需的资金而出让企业部分所有权,引进新股东的一种融资方式。股权融资的新股东和老股东一样享有公司发展的收益和权力,并且承担相应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04条的规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权利,必须由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方可行使。少数股东权是公司法为救济多数议决原则的滥用而设定的一种制度。
《公司法》7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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